为做好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着力培养专业能力,专业精神、提高履职本领和能力,2月16日晚,建湖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召开业务学习会。
会上,第一检察部主任嵇绍兵带领员额检察官及检察官助理学习了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人民检察院、长江航运公安局联合发布的《关于长江物流领域侵财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随后,结合一起具体货运案例,组织部门干警深入理解该《意见》,并围绕该起案件的“犯罪嫌疑人是否构成犯罪、该案应如何定性”等问题展开激烈的讨论,与会人员从犯罪构成、事实认定、法律运用等多方面、多角度阐述论证观点,观点新颖,思路开阔。同时围绕两高《关于办理窝藏、包庇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结合具体案例进行了重点解读。
此次业务学习会不仅提高了广大干警学习法律理论知识的积极性,还培养了广大干警运用法律思维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为活跃业务学习氛围,创新业务学习方式,提高业务学习效果拓宽了思路,积累了经验。
文稿:陈 浩
审核:陈扣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