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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艳同志先进事迹材料
2017-09-19 10:00:00  来源:
 姜艳同志先进事迹材料

建湖县检察院

姜艳,女,19708月出生,1991年参加工作,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法学学士,历任刑事检察科、起诉科、公诉科书记员、助理检察员、检察员、副科长、科长、检察长助理、副检察长、员额检察官等职务,党性修养好、工作业绩好、群众评议好,多次获得上级的表彰和好评。

一、党性修养好,大局意识强。一是聚焦发展主题,着力提升服务实效。紧紧围绕全县全年发展重点,指导政工部门出台《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行动计划》,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县域经济发展。坚持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强化侵害企业产权案件检察监督,针对司法办案中发现的问题向党委政府发出情况反映22件,提出对策建议40余条。今年上半年,公诉部门审慎办理了全国首例“抢红包外挂软件”案,获省院刘华检察长的批示肯定,并以“小课堂”形式拍摄成专题片获得省市院好评。二是紧扣履职尽责,着力加大释法力度。把以案释法融入检察办案每一个环节,切实把 “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落到实处;主动担任检察长宣讲团成员,深入开展“与自律同行”主题教育活动和“远离回扣、廉洁从医”等为主题的警示教育,效果良好。截止目前,没有一起因办理刑事案件而引发的信访案件的发生。 三是聚焦意识形态,着力强化防范风险。认真学习《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实行检察官以案释法制度的规定》的通知精神,做好《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的落实,通过政治提醒、组织提醒、警示提醒等“微提醒”实现对分管党员干警的“精准滴灌”,起到较好预警效果;充分利用“微信”、“微博”发布正面信息,传播正能量,推进检察宣传、公共关系建设创新发展,持续保持主流意识形态先进性和提高主流意识形态的吸引力。

二、刑检业务精,案件质量优。一是强化办案。分管的刑检部门,上半年共审查逮捕案件212250人,批准逮捕178件,提起公诉476659人,所有承办的案件适用法律准,制作文书规范,刑事案件质量好。分管院公诉科被盐城市委政法委、盐城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评为盐城市第二批“公正司法示范点”。分管的未检工作,常态化开展“牵手圆梦”“青春护航”“春蕾行动”“净网行动”,维护和保障了未成年的合法权益,获得学校和家长的好评。二是强化监督。所组织和参与的办理案件届时对外进行案件信息发布,自觉主动地接受监督。定期邀请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和检风监督员参与“检察开放月、开放日”活动做到检务公开上墙、检察宣传上网” “上街不断深化普法宣传教育效果。三是强化质效。刑事执行检察部门侦办的连云港监狱原刑罚执行科科长薛某某私放在押人员暨受贿案件,受到省、市院高度评价;侦查监督部门承办的鲁某某等人非法买卖制毒物品案被市委政法委评为盐城市首届优秀示范案例。

三、创新举措好,普法覆盖全。一是普法视角从单一向多元转变,提高参与度。 综合运用传统方式和新媒体、新技术开展法制宣传,在受众的范围和普法的方式、内容上不断突破、创新。结合职务犯罪预防进机关、进企业、进乡村、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的 “六进”活动,深入全县 16个镇区街道开展“法治宣传检察行”大型巡展活动;携手邮政部门开通“预防邮路”,进一步扩大法制宣传的受众范围,把法律知识传播到机关单位、工厂车间、田间地头,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 ,力求普法对象全面覆盖。二是普法手段从单向向互动转变,增强渗透力。改变“搭咨询台、发宣传单、上法制课”灌输式普法,在开放式互动中渗透法治思维。如针对危险驾驶、交通肇事案件多发易发的问题,应驾校方面的需求,到培训现场开展巡回式公诉,以鲜活个案警示“马路新手”。开通检察微博、微信,把司法办案的过程搬到网上,每季度在政府门户网站开展“在线访谈”,面向社会答疑解惑,获得社会普遍赞誉。三是普法任务从单纯向结合转变,强化针对性。把法制宣传与检察工作结合起来,变“要我普法”为“我要普法”,做到相辅相成、相得益彰。与司法办案活动相结合、与信访矛盾化解相结合,先后发布危险驾驶、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等 7 个类型的“十大典型案件”,辅之以检察官点评的方式进行释法说理,引导社会公众尊重法律、遵守法律。

四、司法管理严,队伍建设实。一是司法管理绩效明显。分管的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刑事执行检察均进入全市检察业务考核第一方阵。公诉部门推行的检察官训诫项目,荣获首届法治江苏建设优秀实践案例、盐城市首届“十大法治事件”。刑事执行检察部门保障建湖县看守所连续61年安全无事故,形成该院特色品牌。二是注重个人自身建设。强化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落实“一岗双责”,以身作则,廉洁自律。连续两届获评江苏省检察业务专门人才。三是注重队伍建设。着力培养分管部门干警工作能力,侦查监督部门承办的姜某某合同诈骗案被评为江苏省十佳监督案件,两名干警获评江苏省侦查监督条线优秀办案能手。

  编辑:吴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