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动作为持续发力争创省级文明单位
——建湖县检察院履行社会责任2016年度报告
建湖县检察院现有编制93人,其中政法专项编制90人,行政附属编3人,在职在岗干警81人,内设17个科室。班子成员有7人,其中正副检察长4人,检察委员会委员10人,中层干部32人。2016年,该院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提升检察公信力为主线,主动顺应新常态,着力厚植新优势,不断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建设、强化业务提升,为推进建湖检察工作科学发展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智力支持和道德基础。
一、道德风尚引领。一是深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着力推进检察人员作风和道德建设。将培育和践行核心价值观融入检察人员教育培训全过程,提升干警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涵,深化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先后组织“七·一”集体宣誓、“员额检察官”宣誓、“12·5”国家宪法日、“6·23”赈灾募捐、班子成员到桥东村、大志村党组织上党课等活动共21次。强化思想政治工作,班子成员与干警谈心谈话共计300余次。二是加强队伍素能建设和先进典型培树工作。积极组织干警参加 “建湖好人”评选表彰等系列活动 ,评身边人,学身边人,挖掘和培塑了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人物。民行科长嵇绍兵被评为“盐城好人”,下访干警陈扣连同志被评为“江苏好人”,被省委宣传部授予“最美基层干部”荣誉称号。1名干警的一篇论文荣获2016年全省检察机关党建理论研讨三等奖;1名院领导班子成员被市院评为“一创三争”好帮手称号,3名干警被市院评为“一创三争”满意干警;1名干警被市委政法委授予“忠诚卫士”称号。三是积极健全组织体系,着力实现学雷锋志愿服务常态化。着力推进领导干部和普通干警“访民情、解民忧、办实事”走门串户、结对帮扶活动,有针对性地组织干警开展“一对一”结对帮扶活动,全院81名干警至少结对帮扶一户贫困家庭,帮助他们出谋划策,解决一些实际困难,全面提升各项工作活力和质效。
二、管理服务创新。一是突出风险防控,着力优化服务发展举措。聚焦主题主线,出台《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行动计划》《关于在检察环节为中小微企业发展服务的实施意见》等4个文件,先后开展服务企业活动20余次,帮助审查活动40余份。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与县环境保护、公安等部门建立线索协查通报、协作配合、联席会议等制度,积极服务九龙口国家湿地公园建设。二是突出惩防并举,着力促进政务廉洁高效。坚持把“特色专项工作”和“挖窝打串”的思维贯穿自侦办案始终,立案查办党员干部涉嫌受贿案11件17人,其中反贪污贿赂案7件11人,反渎职侵权案4件6人。加强刑检部门与自侦协同配合,通过线索移送、以案挖案,成功查办农村金融领域监管渎职案1件2人。组织开展“提升专业预防工作质效年”活动,建立企业行贿“黑名单”制度,拓展行贿犯罪档案的查询范围,提高企业行贿犯罪的成本和风险,为各类招投标活动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1897件4985人。与县农业委员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单位建立预防约谈工作机制,防范行政监督失职渎职犯罪发生,营造良好政务环境。深入发案单位做好典型职务犯罪“以案说法”工作促进行业预防治理,为发案单位上警示教育课28次;加大对廉政短片、公益广告和微电影《听见爱》《妈妈明天就回家》的集中展播力度,推动建立多层次社会化预防体系。三是突出司法公正,着力提升诉讼监督质效。先后受理民事申诉案件21件,办理民事虚假诉讼案件2件,提请上级机关抗诉2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5件;开展的“财产刑执行检察制度研究”,成功获批高检院检察理论研究课题立项;积极开展“集中清理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专项检察活动,督促公安机关将张某等8名判处实刑未交付执行的罪犯收监执行。承办的“罪犯陈某财产型执行案件”“罪犯张某交付执行案件”分别被评为全省财产型执行检察优秀案件和刑罚交付执行法律监督精品案件。
三、文化建设传播。一是加强思想引领。成立“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全年党组中心组学习12次。制定《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方案》,深化政治学习与思想引导。深入研究司法改革和检察改革政策文件,通过青年干警座谈会、干警谈心、微信群互动等形式,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消除干警思想顾虑。二是优化人文环境。开展“建湖检察精神”、“院训”、“道路命名”等征集活动,集群智群力提升文化建设的内涵和品味。落实“七·一”、元旦、春节等重要节点关怀、慰问困难党员、干警机制,为困难干警送上组织的温暖。依托双湖法学社、读书社、篮球队、乒乓球队等各类兴趣社团,开展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提升干警的文化修养和团队意识。三是全面提高素能。先后组织开展了20多项业务知识学习和岗位技能培训活动。加强与兄弟市区院的学习交流,与滨海县院结对共建,组织干警互访交流。加强检校共建,选派29名干警到浙江大学接受专题培训。开展新老结对帮带活动, 16名青年干警与资深检察官签约结对,其中1名青年干警代表全市检察机关在全省业务竞赛中获奖、被市院荣记三等功。
四、文明建设及社会公益。一是深化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力度。组织干警积极投身城市文明交通行、公共环境综合整治活动,加强检察机关庭院绿化、亮化工作,助力推动城市净化、绿化、美化和亮化建设。充分发挥检察志愿者队伍作用,组织开展普法志愿服务行动,做到“服务社区、服务乡村、服务学校、服务企业”80多人次。二是加大服务发展力度。出台《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2016年行动计划》,与全县“三重”项目实施部门主动对接,突出服务重点、细化工作举措、提升服务成效。搭建检企共建平台,与中铁十局、县供电公司等20家重点企业签约共建,深入徐宿淮盐高铁线建湖段、国投农网升级改造项目等重点工程建设现场开展专项预防33场次,参与制定管理规章27项,提出预防建议24条。围绕“国家安全”、“换届选举”等主题加强法治宣传和调查研究,针对剥夺政治权利刑罚执行问题提出的对策建议得到省检察院主要领导批示肯定。经验做法被上级内刊采用转发计38篇。三是加大服务群众力度。启用新的“检察为民服务中心”,以创建巾帼文明岗、青年文明号等活动为契机,联合县妇联、共青团等单位深入开展“欢乐送”帮扶留守儿童专项行动,持续开展涉罪未成年人“护蕾”行动,设立“爱心护航实践基地”“未来计划”爱心团队共结对23名贫困家庭儿童读书上学,密保未成年人犯罪档案21件,保障涉案未成年人“无障碍”回归社会,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优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相关经验做法被省院简报刊载。
下一步,我院将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以省院刘华检察长在盐调研时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自加压力、奋勇争先,推动各项工作争先进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