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湖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0年1月4日在建湖县第十八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送审稿)
县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 征汉年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9年,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的关心支持和县政协的民主监督下,我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绝对领导,全面落实县委决策部署,践行“两海两绿”、服务“四大战略”,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努力做人民群众美好生活的法律守护者。我院连续第四届荣获江苏省文明单位称号,15个集体和56名个人获得最高检和省、市、县表彰。
一、贯彻县委决策部署,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找准检察工作服务大局切入点,主动作为、服务群众,努力让建湖成为宜居宜业的好地方。
平等保护各类市场经济主体。开展“为企服务提升年”活动,定期走访挂钩服务企业,邀请部分优秀企业家代表走进检察机关,聚焦企业关心的问题,共建法治化营商创业环境,先后审慎办理涉商涉企犯罪案件10件47人。积极参与非法金融及“套路贷”问题专项整治,审查起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等“地下金融”犯罪案件8件13人。正确把握经济活动与犯罪的界限,对涉嫌虚开增值税发票7家企业及其经营者作相对不起诉处理,尽力减少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
切实维护国家社会公共利益。认真落实县委《关于支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的意见》,聚焦重点领域区域强化公益保护。针对一起非法从事不锈钢酸洗污染环境案,提起我县首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索赔近30万元修复费用,让环境污染者“买单”。积极落实省人大代表关于九龙口湿地联动保护建议,联合三市四县区会签公益保护协作意见,探索九龙口湿地资源的区域“多元共治”,入选全市法治为民办实事项目;与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建立公益诉讼12项协作机制,共建公益保护共同体,得到《江苏法制报》头版报道。
积极守护人民群众幸福安康。学习借鉴新时代“枫桥经验”,把检察工作触角延伸至基层村居,主动投身乡村治理和精准扶贫,全院干警结对帮扶82户。综合运用法律援助、司法救助等方式帮助解决人民群众遇到的法律困惑、生活困难,与县扶贫办共建协作机制,共同实施司法扶贫“小水滴”工程,办理司法救助案件19件19人。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张军检察长群众来信“七日内回复”工作要求,对214件来信来访全部实现七日内程序性回复和三个月内实体性答复,有效畅通群众诉求渠道。
共同呵护风清气正良好生态。落实监察法、刑事诉讼法新规,积极参与反腐败斗争。认真办理县监察委移送朱某某等涉嫌职务犯罪案件4件4人,审查起诉的一起医疗药品、医用耗材领域“吃回扣”职务犯罪案件,陈某某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强化监检衔接,不断适应监察体制改革新要求,对监察委移送案件做到100%提前介入,共同把好事实证据关和法律适用关。聚焦徇私枉法等14个罪名,做好司法不公领域的职务犯罪案件的协同打击,对司法工作人员杨某涉嫌徇私枉法依法立案侦查,用精准、有效的犯罪打击手段共同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聚焦办案中心工作,参与平安法治多领域治理
——通过依法惩治犯罪保护合法、打击非法,切实提升平安建湖、法治建湖治理效能。
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贯彻中央督导组指示要求,在县委、县扫黑办领导下,围绕“治根”目标依法履行批捕起诉职能,组建专门办案团队,高速高效办理涉黑涉恶案件。1个黑社会性质组织、1个恶势力犯罪集团、3个恶势力犯罪团伙40名成员被审查起诉。坚持“不放过、不凑数”原则,在办理一起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案中,敏锐捕捉案件线索,移交公安机关,顺藤摸瓜查清潘某某等人涉嫌“套路贷”犯罪案件3件。突出“打财断血”,与县法院共同开展黑恶犯罪财产刑专项执行行动,执行金额近30万元。
严惩食品药品领域犯罪。落实食品监管“四个最严”标准,审查批捕社会影响恶劣的“走私牛肉”系列案件犯罪嫌疑人5件5人。办理经营有毒有害保健食品系列案件14件15人,针对判决中食品经营“禁止令”并不涉及限制药品销售,行为人执业药师资格和市场主体身份依然存在问题,做好刑事处理和行政处罚的反向衔接,4人被吊销执业药师资格,多家药店变更经营人。与市场监管等多部门联合开展针对冷链企业和烟酒行业的专项整治活动,切实保证元旦、春节期间老百姓的餐桌丰盛安全。
强化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强化对未成年人的“双向保护”,对不慎坠入法网的8名涉罪未成年人依法作出不起诉或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对屡教不改的未成年人依法适用强制措施,努力让孩子们走上正途。全面推动最高人民检察院“一号检察建议”的落地落实,强化检校合作,检察长和员额检察官全部兼任法治副校长;开展“安全知识欢乐送”活动,为2万多名中小学生送去安全常识和法律智慧。在县法学会的支持下,牵头组建未成年人保护专业研究会。
侧重网络空间检察治理。在改革中设立全省唯一的网络犯罪专业办案机构,全年共批准逮捕网络类犯罪案件28件85人,移送起诉16件60人,累计涉案金额高达1.7亿元。强化对网络犯罪的法律辨识,对一起以“区块链”概念为噱头,假借比特币(BTC)、以太坊(ETH)等虚拟货币实施的组织、领导传销案,提前介入、引导公安机关查明揭示其以发展人数来计酬与返利的传销本质。强化犯罪指控力度,准确办理胡某某等30人冒充知名贷款平台“宜人贷”,以帮助客户提高贷款额度为名,骗取客户保证金累计600万元的网络犯罪案件。
三、围绕法律监督定位,推动检察监督均衡化发展
——秉持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履行刑事、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和公益诉讼职能,大力提升执法司法公信。
发挥刑事诉讼主导责任。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以审判为中心,积极引导侦查工作,对重大敏感复杂案件提前介入公安侦查、监察调查36人次,发出引导侦查取证意见书59份。严格证据审查标准,强化主客观证据审查,纠正漏捕漏诉11件11人,作出不捕不诉决定25件38人。强化刑事诉讼的全流程监督,与法院共同开展久诉未决案件集中清理,保证审限规定的严格执行。针对被告人马某某并未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刑事判决认定不当问题,建议法院依法再审。
发挥刑事执行监督功能。开展保障在押人员合法权益专项行动,对31名无羁押必要性的在押人员建议变更强制措施,得到办案机关采纳。彭某羁押必要性审查案获评全省优秀案件。针对盐都区人民法院提前送达执行通知书,导致成某上诉权被“剥夺”一案予以监督纠正。以实际行动与公安机关、武警部队共同保障县看守所连续第63年安全无事故。做好社区矫正监督工作,吴中区人民法院将在昆山生活18年、工作家庭均在昆山的的社区矫正对象游某,送户籍地建湖入矫,与昆山、吴中三地检方合力监督纠正,最终游某回经常居住地昆山入矫。
发挥民事检察治理价值。以精准化、深层次为导向开展民事检察工作,与县法院开展常态化的沟通协调,共同开展针对虚假诉讼、恶意诉讼问题的专项治理。坚持客观公正立场,针对孙某某以马厂粮库身份签订民事调解协议,导致粮库背上450余万元债务,国有资产面临被执行风险的问题,第一时间展开调查核实,提请市检察院监督纠正。注重运用监督职能积极促成信访矛盾的实质性化解,在顾某某申请民事监督案件中,远赴四川、青海调查取证,积极促成双方当事人执行和解,两家民营企业负责人长达6年的“积怨”得以化解,双方握手言和。
发挥行政检察促进作用。以行政非诉执行专项监督活动为切入点开展行政检察工作,针对怠于申请强制执行和执行中不当和解等问题建议采取纠正措施,切实维护行政处罚刚性和行政执法权威。积极帮助行政机关“拾遗补缺”,针对履职中发现少数饭店未安装油烟净化装置、油烟超标排放问题提出检察建议,得到建湖生态环境局支持和配合,3家饭店分别被处以1.1万元罚款,遏制油烟污染现象的蔓延。加强与县法院行政庭的沟通,以有效的监督制约、协同配合,促进异地行政争议和社会矛盾的化解。
四、落实各项改革要求,推进运行机制全方位重塑
——围绕改革要求,坚持做好检察供给侧改革,实现检察权运行机制再优化。
内设机构改革落地见效。在内设机构改革试点基础上作进一步整合融合,重新组建办公室、第一至第六检察部和政治部,以“2+6”模式实现检察机构职能重塑。推进类案专办、简案快办、繁案精办,打造“职责清晰、分工协作、高效快捷”的新型办案团队,设置未成年人犯罪、食药环犯罪和职务犯罪3个专业化办案组。全院22名员额检察官和45名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通力协作,办理审查批准逮捕243件360人,审查起诉434件592人,办理民事和行政检察案件54件、办理公益诉讼案件26件。
认罪认罚从宽有效运转。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准确把握从宽条件,对自愿认罪、积极认罚的犯罪嫌疑人适用从宽,促进和解谅解,在保证宽严有据、罚当其罪的同时,减少社会对抗,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刑事案件253件312人。强化控辩协商,在县司法局支持下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安排值班律师现场见证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对认罪认罚案件提出确定刑、幅度刑量刑建议,量刑建议采纳率提高至86.5%。借助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提高司法办案效率,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速裁程序审理的刑事出庭案件达到304件,占比66.8%。
检察改革成果全面巩固。强化司法责任制改革成果运用,担任员额检察官的院领导直接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58件86人。推动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有效激发内在动力和活力,员额检察官人均办案62件,同类案件起诉环节办理期限平均缩短5个工作日。聚焦办案加强技术服务保障,切实做好案件监督管理大数据和信息化办案辅助系统的学习运用。智慧检务加快推进,“三远一网”提档升级,实施办案中心规范化、网呈建设和智能化建设。
检律关系建设得到提升。开展维护律师执业权利专项活动,开通12309律师——检察长热线,直接办理律师控告阻碍会见权、阅卷权案件2件,努力解决律师执业难题。提升检察服务水平,先后制作电子卷宗783件1839卷,接待律师安排阅卷等161人次,主动推送案件信息431条,提供案件信息查询444次。推进信访法治化建设,建立涉检信访律师代理制度,邀请律师参与信访、申诉案件的公开听证、公开示证、公开答复,共同破解涉法涉诉难题,推动形成“对抗不对立、理解不误解、分工不分隔”检律关系新常态。
五、强化过硬队伍建设,实现司法办案战斗力提升
——按照“四个铁一般”的要求,提高干警政治素养、法律素养和廉洁意识、监督意识,努力锻造高素质检察队伍。
坚持政治引领。始终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全面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事情报告条例》,主动向县委、县委政法委汇报检察工作情况,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加强意识形态工作,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不断掀起学习四中全会精神热潮。常态化开展“先锋晒台”,组织开展实境教育6次,教育引导检察人员增强守初心、担使命的政治自觉。规范党支部、党小组建设和“三会一课”,组织“党日+”党建品牌活动,走进社区乡村开展形式多样的党日活动24次。
注重本领提升。健全教、学、练、战一体化教育培训机制,以岗位练兵促进专业化办案团队建设。我院代表在刑事案件审查与汇报技能竞赛中,荣获全市第一和全省第二,并且团体和个人奖项均有斩获,刷新全市检察机关最佳战绩;强化警务技能训练,3名法警参加全省警务技能竞赛,总成绩位列全省第5名,荣获集体三等奖。开展“研读经典·铸魂提能”活动,鼓励读经典法学书籍,在“书香建湖”全民读书节活动中,被评为“书香机关”。
狠抓从严治检。开展“正风肃纪、规范司法”专项整治活动,围绕“四十个有没有”“十个怎么办”开展自查自纠;从案件立卷归档的小事做起,对2014年以来全部未归档的897册卷宗全面清查,推动司法规范化程度提升。开展廉政风险点再排查再防控,筑牢廉政“防火墙”。常态化开展检务督查,组织开展廉政谈心谈话和“纪律作风教育月”活动,推进纪律作风不断向好。发挥“中国好人”陈扣连的品牌辐射效应和教育引导作用,我院首次成功创建江苏省公共机构节能示范单位。
主动接受监督。及时回应代表委员提案议案和关心关切,全国人大代表鲁曼3次走进检察机关视察调研。向县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公益诉讼工作;4名员额检察官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履职情况。接受县纪委监委及其第十五派驻纪检监察组的监督,确保不踩纪律红线。强化检务公开,组织开展“我将无我奋斗,不负人民重托,共和国建设者走进检察中心”等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3次和新闻发布会2场,以公开促公正赢公信。正是在大家的监督和支持下,我们才能够向全县人民交上一份合格的检察答卷。
我们深知,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县委的正确领导、离不开县人大的有力监督、离不开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大力关心支持。在此,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诚挚的感谢!
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当前检察工作还存在许多问题和不足:一是服务民生、保障发展的精准性和实效性不够,在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上意识不强、方法不多,检察贡献度不够突出。二是检察监督的理念还不能适应新时代的需要,发展不平衡问题依然存在,体现双赢多赢共赢理念的监督案例不多。三是检察队伍建设仍然存在薄弱环节,人才结构需要进一步优化,专业化团队需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问题催人警醒,责任倒逼担当。我们一定紧盯不放,着力解决。
各位代表,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新的一年,我们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本次会议决议,紧扣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个主轴,突出制度建设这个主线,围绕“四大战略”做好“四大检察”,以社会公益为重点、群众公认为标准、司法公正为目标、检察公信为导向,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不忘初心、忠诚履职,在参与社会治理、保障民生幸福、维护公平正义、开创检察事业新局面上展现新作为,努力争当“排头兵”,更好服务地方高质量发展。
一是以社会公益为重点,提升服务大局精度深度,努力在参与社会治理上有更大作为。围绕“精、准、实”要求,制定践行“两海两绿”、服务“四大战略”的检察工作思路和举措,明确路线图、时间表,把讲政治、顾大局体现在检察工作方方面面,共同构筑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体系。积极参与文明城市创建和乡村公共空间治理。围绕高铁沿线重点区域、食品安全重点领域深化公益保护共同体建设,探索向湿地河流上游地区联合制发检察建议,努力守护公共利益。开发扫黑除恶、公益诉讼和未成年人保护系列法治课堂,实施精准普法,增强公众法治意识。树牢平等保护的理念,帮助企业防范法律风险,努力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吸引更多创业者来湖打拼未来。
二是以群众公认为标准,提升司法办案效率效果,努力在保障民生幸福上有更大作为。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县委和县扫黑办正确领导下,咬定三年为期目标不放松,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强化公共安全治理,严惩各类危害公民人身、财产安全犯罪。与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市场监管等执法部门协作配合,推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无缝对接,严惩食品药品、环境资源犯罪,切实守护民生法治底线。以深化“诉源治理”为抓手,加快推进刑事办案中心规范化建设,实行涉法涉诉一体化接待,参与网格化社会治理。扩大司法救助覆盖面、精准度,以陷入生活困境的刑事案件被害人为重点探索配套社会救助,共同打好脱贫攻坚冲锋仗。
三是以司法公正为目标,提升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努力在维护公平正义上有更大作为。紧盯影响司法公正的多发性、关键性问题,促进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等各项检察监督工作平衡充分发展,不断提升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进一步落实刑事诉讼主导责任,强化对立案、侦查、审判、执行活动的全流程监督。加大对重大案件的提前介入和侦查引导工作力度,努力提高认罪认罚从宽适用率。围绕诉讼监督薄弱环节,深化民事检察多元化监督,与法院联合制定检察建议办理工作衔接机制。积极探索矛盾纠纷的非诉解决机制,努力补齐行政检察监督短板,拓宽行政执法监督领域,实现监督力度与质效的有机统一。
四是以检察公信为导向,提升检察人员素质素能,努力在开创检察事业上有更大作为。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强化理论武装,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巩固拓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着力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检察队伍,加强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分级分类开展全员培训,与行政机关、审判机关互派人员短期交流,打造以员额检察官为核心的优秀办案团队。强化各类检察信息化平台应用,适应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推进检察履职能力现代化,提升检务服务的水平和能力。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强化检务督察、主动接受监督,倡导真抓实干作风,打造一支立场坚定、意志坚强、行动坚决的新时代检察队伍,努力使建湖检察焕发蓬勃生机。
各位代表,击鼓催征,奋楫扬帆。新时代、新起点、新征程,我院将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坚定信心、主动作为,锐意进取,扎实工作,为建湖高质量发展走在苏中苏北前列贡献检察智慧和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