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什么是酒驾?
酒驾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对酒驾行为的行政处罚有哪些?
酒驾的行为人将会面临暂扣或吊销驾驶证、罚款甚至治安拘留的行政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
(1)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2)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15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3)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3.酒驾和醉驾有何区别?
醉驾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醉驾的行为人将面临以“危险驾驶罪”的刑事指控,将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4.关于“醉驾入刑”法律规定有何变化?
1.2011年2月: 醉驾和飙车入刑。
《刑法修正案(八)》(2011年5月1日起实施)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2.2011年9月: 醉驾一律立案侦查。
公安部下发的《关于公安机关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犯罪案件的指导意见》规定:“要从严掌握立案标准,对经检验驾驶人血液酒精含量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标准的,一律以涉嫌危险驾驶罪立案侦查”。
3.2013年12月 :80mg以上属醉驾。
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印发《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mg/100ml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依照刑法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
4.2017年5月: 醉驾情节轻微不予定罪。
最高人民法院制定《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二)》(试行)规定:“对于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被告人,应当综合考虑被告人的醉酒程度、机动车类型、车辆行驶道路、行车速度、是否造成实际损害以及认罪悔罪等情况,准确定罪量刑。对于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予定罪处罚;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