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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建湖县人民检察院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2018-06-22 17:35:00  来源:

  2018年度建湖县人民检察院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1、对于叛国案、分裂国家案以及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 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

  2、对于直接受理的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犯罪案件,进行侦查。

  3、对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并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4、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5、对于监狱、看守所等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6、对于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7、对于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 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二)2018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1、进一步找准融入大局、服务大局、保障大局的着力点

  2、加大司法办案力度,更好履职尽责

  3、坚持创新引领,不断优化工作机制

  4、持续改进作风,打造过硬队伍

  5、坚持育文化人,蕴蓄发展后劲

  (三)部门机构设置和所属单位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县检察院2018年度部门预算只包含了检察院机关的收支数据,无下属单位。

  (四)部门收支预算编制的相关依据及测算分析情况。

  根据《关于下达2018年县直部门预算的通知》(建财预〔2018〕 号)文件精神,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新《预算法》,增强预算约束力,严格执行《江苏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依法组织各项收入,确保应收尽收;严格执行支出预算,不随意调整支出项目,确保专款专用;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及时安排和列报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大力节约节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等一般性、消耗性支出;加强政府采购管理,无预算不安排采购。认真组织和督促所属单位做好预算执行工作,确保圆满完成年度预算目标。

  二、2018年度部门预算表

  具体公开表式附后。各表说明如下。

  (一)建湖县人民检察院收支预算总表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总体收支预算情况。根据《建湖县财政局关于2018年部门预算的批复》(建财预〔2018〕 号)填列。

  1.收入预算

  (1)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2)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国有资源(产)有偿使用收入、其他收入。

  (3)其他资金:包括教育收费、经营收入、债务资金、其他收入。

  2.支出预算

  (1)功能分类: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功能分类“类”级科目填列。

  (2)经济分类(支出用途):按照支出用途分基本支出、项目支出、预留经费填列。

  ①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②项目支出:包括编入部门预算的单位项目支出安排数。

  ③单位预留经费:指预算单位年初预留用于年度执行中增人、增资等不可预见及不确定的经费支出。

  (二)建湖县人民检察院收入预算总表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总体收入预算情况。填列数应与《建湖县人民检察院收支预算总表》收入数一致。

  (三)建湖县人民检察院支出预算总表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总体支出预算情况。安排数应与《建湖县人民检察院收支预算总表》支出数一致。

  (四)建湖县人民检察院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财政拨款总体收支预算情况。财政拨款收入数、支出安排数应与《建湖县人民检察院收支预算总表》的财政拨款数对应一致。

  (五)建湖县人民检察院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财政拨款支出安排数应与《建湖县人民检察院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的财政拨款数一致,并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功能分类“项”级细化列示。

  (六)建湖县人民检察院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安排情况。财政拨款支出安排数应与《建湖县人民检察院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的基本支出数一致,并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经济分类“款”级细化列示。

  (七)建湖县人民检察院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安排情况。政府性基金支出安排数应与《建湖县人民检察院收支预算总表》的政府性基金收入数一致,并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功能分类“项”级细化列示。

  (八)建湖县人民检察院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总表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总体收支预算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数、支出安排数应与《建湖县人民检察院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的一般公共预算数对应一致。

  (九)建湖县人民检察院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安排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数应与《建湖县人民检察院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总表》的一般公共预算一致,并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功能分类“项”级细化列示。

  (十)建湖县人民检察院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安排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数应与《建湖县人民检察院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总表》的基本支出数一致,并按照政府和部门收支分类科目的经济分类“款”级细化列示。

  (十一)建湖县人民检察院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表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安排情况。财政拨款支出安排数应与《建湖县人民检察院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的“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数一致,并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经济分类“款”级细化列示。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基本支出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十二)建湖县人民检察院一般公共预算“三公两费”支出预算表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两费”经费情况。“三公两费”是指公务用车购置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费、会议费和培训费。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是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会议费指单位按规定召开会议直接发生的住宿费、伙食费、会场费用、交通费、办公用品费、材料印刷费、医药费等支出;培训费是指单位按规定开展培训直接发生的住宿费、伙食费、培训场地费、讲课费、培训资料费、交通费、其他费用等支出。

  (十三)建湖县人民检察院政府采购预算表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安排的政府采购预算经费情况。政府采购预算应涵盖部门所有购买性支出项目,包括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

  三、2018年度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说明应包括部门年度收支预算总体安排情况、具体构成情况、财政拨款按功能分类“项”级科目的支出安排情况。对重大项目资金安排或可能引起社会公众关注的预算安排,要结合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加以阐述;对重要指标进行上下年度的比较和分析,以体现公开信息内容的连续性、可比性。

  编辑:吴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