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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我的祖国|“半路出家”为检察
2019-06-11 09:40:00  来源:正义网

  岁月长,衣衫薄……刚踏入检察院大门的情形仿佛就在眼前,屈指一数,16个年头悄然已过。

  与检察结缘,纯属偶然。1999年,我在教师队伍已度过10个春秋。三尺讲台上,在孩子们一双双渴望知识的眼神中,我的芳华随着白色粉笔在翩翩起舞。其间,我先后获得省级优质课教师、市级优秀教师等荣誉。

  1999年的一天,好友无意中吐槽,她老公买了一套律师考试书籍,由于太忙,连一页也没翻过。出于好奇,我把崭新的书借了过来,大致一翻,就被里面的内容吸引住了,尤其是辅导用书中引用的精彩案例夺人眼球。在我看来,几个可供选择项都似是而非,无法确定正确答案。这勾起了我浓厚的兴趣,原来法律离我们的生活这么近。

  出于维护自身权益的目的,我抱着试试看的态度,报名参加了当年的律师考试。可以想象,无准备之战其结果是多么狼狈,考试分数低得不好意思说出来。但这次考试却为我敲开了走向法律职业之门,我开始关注起与法律相关的事情。

  上世纪90年代末,随着国家法治化进程加快,政法部门急需大批应用型、复合型的法律人才,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应运而生。自中国人民大学首批试点招收法律硕士专业研究生后,2000年初,郑州大学也要招收第一批法律硕士研究生。获悉这个消息,我冒出一个大胆的念头——我要报名参加郑州大学首届法律硕士研究生考试。

  现在回想那段备考的艰苦岁月,真是佩服自己的勇气和韧劲儿。白天做班主任、批改作业,晚上复习直至黎明。法学术语搞不懂,反复琢磨,教科书和复习资料都被翻烂了,再一遍遍播放专家授课的MP3,做一套套题目;最难的当属英语,在学校里学的那点语法知识和词汇早就还给老师了,我就从最简单的单词背起,辅做大量的题目,收听、收看广播和电视国际频道,锻炼听力。每次做完题目后信心满满,与标准答案一对照,便被打回原形。看着满纸的红叉,情绪极度受挫。有好几次,我都想把书丢到垃圾桶,放弃备考,但一咬牙,又重新捧起辅导教材……2000年9月,我进入郑州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班学习。第一届法硕班配备了较强的师资力量,授课老师中不乏法学院院长和副院长等“大咖”。经过三年法学知识的系统学习,我不仅以优异的成绩修完了十几门的专业课程,也阅览了不少法学和社会学书籍,还聆听了许多专家学者的讲座,我的法学视野被慢慢打开,法学素养渐渐养成。

  2000年以后,上海市作为改革开放的排头兵和先行者,创新实验的脚步越来越大,企事业和国家机关开始面向全国招收应届硕士研究生,引进大批专业人才。2002年12月,我和几个同学乘坐绿皮火车,经过14个小时的颠簸来到上海,参加上海市公务员考试。2003年7月,我如愿跨进了上海市青浦区检察院的大门。

  进入检察院后,我很快进入工作状态,跟着带教老检察官参与提审、调查、办案,忙得不亦乐乎。我发现,十年的教师职业经历在默默地为检察工作“助力”,笔录制作工整迅速,文书起草规范,公开庭审发表公诉意见不怯不怵,登台发言抑扬顿挫,法治宣传有声有色,兼职法治副校长工作也能得心应手。

  慢慢地,我发现院里像我这样“半路出家”的检察官在检察队伍中还真不少。就我院情况而言,粗略可以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是在1978年检察机关恢复重建后,纠正冤假错案轰轰烈烈,检察队伍急需要人才,这时检察机关从政府机关、部队、厂矿企业等调入一部分人。这些检察官的特点是政治过硬,大多数是单位里的模范代表。他们在当时的历史时期为检察工作扬帆起航作出了巨大贡献。

  第二个阶段是上世纪90年代左右。在前期探索的基础上,开始确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偷税漏税等危害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增多,税侦室、反贪等检察机关新设部门不断增加,加上“严打”工作的特殊需要,检察队伍人才告急,检察机关公开向社会招录一批检察官。我院第二检察部的检察官杨立新原来是青浦县自动化仪表厂的一名车间技术工人,1989年进入检察院后,一开始从事笔迹鉴定工作,属于“技术活”。干了3年,领导看他遇事喜欢钻研,就把他调入公诉科。老杨在公诉岗位上一干就是30年,办理过近1000个案件,由一名法律“门外汉”变成办案行家,成为目前我院办案经历最长、年龄最大、办案最多的资深检察官。

  第三个阶段是2000年左右。2001年修正的检察官法规定,初任检察官必须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在其他岗位上的社会人员,通过司法考试后,也可以具有检察官任职资格。司法考试通过率很低,曾一度被称为“国考”。这一法律的出台激励了当时一大批憧憬法律职业的人士,他们经过自己的努力过了“国考”,顺利被任命为检察官。我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张丽丽就是一位成功转型的检察官。1999年,她从上海对外贸易大学会计专业毕业,在我院行装部门工作。做了5年的会计后,张丽丽自学法学专业,通过了司法考试,转入到当时的审查逮捕科。由于具有会计的专业优势,她办案出手快,汇报案件清楚明了,办案干脆利索。当时我院办理了几个职务犯罪窝串案,都邀请她对涉案账目进行核算,案子得以顺利侦结。由于她不懈的学习和积累,先后获得上海市检察机关侦查监督部门“释法说理优秀选手”和第七届“优秀侦查监督员”,其业务能力获得检察同行的一致认可。

  “半路出家”的检察官是时代特定的产物。今年4月,新修订的检察官法颁布,检察官的入门门槛增高,新任检察官须具有5年以上法律工作经历,这是促进检察官队伍专业化的一大举措,我们这些“半路出家”的检察官会随着年龄的增长慢慢退出历史舞台。

  人生旅程转瞬即止,但法治建设雄关漫漫。在岗在职的“半路出家”检察官会继续与检察事业同频共振,与祖国同行。

  编辑:吴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