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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建湖检察工作意见
2020-06-05 15:31:00  来源:盐城市建湖检察院

  2020年建湖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扣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个主轴,突出制度建设这个主线,聚焦服务“四大战略”,做优做强做好“四大检察”“十大业务”,恪守初心、担当使命,守正创新,争第一、站排头、求极致,在参与社会治理、保障民生幸福、维护公平正义、开创检察事业新局面上展现新作为,努力争当“排头兵”,为“中国之治”建湖新篇章提供检察力量。

  一、坚持以聚焦中心为抓手,着力把握建湖检察工作新方案

  1.深化服务县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以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核心,制定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县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实施意见,依法打击犯罪,深化法律监督,加强释法说理,突出检察建议刚性作用;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办理的影响社会治理、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典型类案;检察官一律参与挂联社区、村居网格化管理,强化运用检察建议深化综合治理,助力基层治理能力和水平,多措并举推进社会公共空间治理。

  2.凝聚同心战“疫”的强大合力。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落实省公检法依法惩治妨害疫情防控违法犯罪会议纪要,坚持依法防控与检察办案并举,全院动员、全员参与、专班专干、全力以赴,彰显在战“疫”大局中检察特殊作用。统一办案标准和要求,依法从严从快处理;建立疫情期间司法办案把关机制,做好提前介入、案件会商、信息核报、舆情应对工作,依法惩治妨害疫情防控违法犯罪。主动与相关部门紧密配合,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齐心协力配合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

  3.

  优化开放法治营商环境。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认真贯彻最高检与全国工商联《关于建立健全检察机关与工商联沟通联系机制的意见》,强化落实。建立健全经济犯罪案件质量把关机制,制定重大敏感案件经济犯罪案件请示汇报制度;构建常态化诉求传导平台和会商机制,切实做好县政协民主监督视察检察机关服务民企工作。组织实施“三区六园”“暖企护企”行动,在法律框架内最大程度地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4.

  争创“无黑城市”提供检察力量

  。

  2020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长效机制建设年、收官之年、决胜之年。以全国扫黑办开展的“一十百千万”行动为抓手,全院上下政治站位“再提高”、查找问题“再聚焦”、推进措施“再细化”,推行整体作战、持续作战、协同作战;注重突出打击12类重点案件,在深挖保护伞、打财断血整治上见成效;总结提炼专项斗争经验,在形成打击、整治、管理、建设长效机制下功夫,为建湖县争创“无黑城市”作出检察贡献。

  5.加强重大风险隐患防范。建立健全社会问题风险监测、研判、化解机制,做到发现在早、防范在先、处置在小。注重与法院和金融监管部门的协调配合,依法妥善办理金融领域民事诉讼监督案件,助力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积极探索矛盾纠纷的非诉解决机制,主动参与网格化社会治理。以庭审为中心,严把证据关、事实关,把每一个案件都办成铁案。通过个案办理、类案研究,以检察建议形式向县委政府反映社会风险隐患,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6.深化服务保障“三大攻坚战”。深入完善“两海两绿”和江淮生态经济区建设等重大战略的工作措施,引导社会和企业防范金融风险;依法支持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农民工等弱势群体提起民事诉讼,积极探索民事司法救助,主动帮助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的困难群众申请司法救助,助推“精准扶贫”提供建湖检察样本。全面落实市、县委《关于支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意见》,提供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检察方案”,为打赢“三大攻坚战”提供更加有力的保障。

  7.完善办理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机制。认真借鉴“3·21”爆炸案起诉、结案工作,总结推广法律适用、工作机制、团队建设等经验做法;结合办案加强研判,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坚持把隐患当事故,落实挂牌督办、专部门负责落实,增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门牌,细化实化内部生产生活安全监督管理,强化公共安全治理,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最大限度地做好社会化风险防范工作,及时向县党委政府报送类案分析报告。积极开展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案件调研,撰写高质量调研报告,为全市参与全省公共安全事故防范专题研讨会提供建湖贡献度。

  8.组织协同“蓝天工程”专项治理。开展为期三年的“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监督行动。环境保护坚持抓污染防治做“减法”,抓生态供给做“加法”,重点强化对大气污染防治的监督,针对《建湖县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及“禁燃令”“禁放令”执行情况,督促大气污染防治领域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乡镇(街道、区)依法履职,协同“蓝天工程”专项治理。组建公益观察员和公益志愿者队伍,引导公民有序参与公益诉讼。

  9.建立健全未检融入社会治理多元化工作体系。坚持讲政治、顾大局,讲情怀、重自强,一以贯之履行未成年人司法职能彰显检察忠诚。采取多种形式监督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工作;深化法治副校长“开学第一讲”活动,打造“建湖未检”巡讲团品牌,推进未成年人法治教育中心建设;牵头开展“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专项行动,主动做好县人大常委会审议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的新时代法律监督理念,牵头组建未成年人保护志愿者同盟,注重对未成年人、残疾人等特殊弱势群体的检察保护,突出监督的法定性、系统性、精准性、协同性,善于运用政治智慧、法律智慧、监督智慧与其他执法司法部门形成良性、互动、积极的工作关系,自觉扛起新时代未成年人保护的检察责任。

  二、坚持以核心业务为导向,着力提供建湖检察工作新坐标

  10.完善检察业务数据分析研判监管机制。紧紧围绕《检察机关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每月通报、每季度研判会商业务数据,形成高质量分析报告并适时公布、发布;深化和健全数据核查机制,对全院业务数据质量进行专项督查“回头看”。各业务部门对照本条线业务指标,制定具体实施细则,科学构建指标考核体系;加强每月督查落实,争取各条线总体业务指标进入全市前3名,力争第一名,力求消除空白项,力促均衡发展;落实“案·件比”质量指标评价体系,以“求极致”标准全力压降“案·件比”。

  11.

  建立认罪认罚从宽检察主导机制。

  认真履行刑事检察工作主导责任,全面推广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全面落实省院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执行规范,推动制度“可用尽用”,实现省院“889”目标要求(适用率80%以上、确定刑量刑建议80%以上、量刑建议采纳率90%以上);建立法检量刑建议精准化联席会议机制,强化认罪认罚案件的释法说理教育,完善案件评查、监督制约等机制,提升制度适用效果

  12.

  持续发挥在反腐败斗争中的检察作用。

  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刑事诉讼法》,做到法法衔接、检监衔接。主动加强向上级院请示报告、纵向沟通协调,确保上下贯通、有机衔接;同县纪委监委建立紧密联系工作机制,逐步推动形成信息共享、责任共担、同频共振、齐向发力的良好格局。在市院统一调度指挥下,有序推进司法人员职务犯罪案件侦查工作,强化线索规范管理,完善线索报备制度;对黑恶案件“保护伞”等在手线索开展评估研判,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评价机制,全面加强侦查人才和侦查装备建设。

  13.强化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常态化开展“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活动,依法维护看守所在押人员获得休息权、生命健康权、会见权、劳动报酬权等法定权利,促进提高监管改造质量。深化社区矫正检察工作和财产刑执行检察工作,细化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检察、强制医疗监督检察和交付执行监督检察工作。着力摸排司法工作人员侵权犯罪线索,认真落实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讯问合法性核查工作,建立讯问合法性核查工作机制,总结工作做法、经验,防止冤假错案的发生。以创建“全国示范检察室”为这一奋斗目标,继续打造保障县看守所连续64年安全无事故这一品牌,做大品牌、提升影响,争取报省委和高检院记一等功。

  14.推动民事检察工作规范健康发展。着力提升办案质量,秉持工匠精神,加强(再审)检察建议书的必要性和规范性审查,切实保证法律文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定期开展法律文书质量评查,认真查找法律文书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注重加强评查结果的运用,不断提升法律文书质量。着力提升办案效果,全面梳理2019年以来作出监督决定的案件,对法院未依法依规办理并反馈结果的,通过适当方式向法院通报情况并予以督促,保证监督刚性和实效。全面提升办案效率,全面推进案件繁简分流,适当简化案件审查和审批程序,实现简案快办。采取有力措施清理消化积压案件,确保案件办理实现良性循环。

  15.优化民事生效裁判监督。健全民事诉讼精准监督机制,落实《检察机关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将抗诉案件改变率、检察建议采纳率等指标作为评价工作的依据;深入推进虚假诉讼领域深层次违法行为监督专项活动。发现民事调解书存在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依职权启动监督程序。充分发挥再审检察建议的同级监督作用,对有纠正必要但不具有典型性的生效裁判,除不宜由同级法院纠正的外,优先适用再审检察建议进行监督。强化与人民法院的协调沟通,确保再审检察建议件件有回应。

  16.开展“加强行政检察监督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专项活动。瞄准损害公民实体权益、损害民营企业合法权益、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等重点案件,强化调查核实,在查清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做好监督纠正、释法说理、息诉服判等工作,集中办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行政争议案件,帮助解决一批行政诉讼中“程序空转”的突出问题。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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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展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专项活动。

  监督法院在办理行政裁判执行案件过程中是否存在应当执行而不及时执行、选择性执行等违法情形,确保生效行政裁判得到有效执行。准确把握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条件,严格规范案源发现、监督标准、办案程序,恪守行政非诉执行监督边界,确保监督权力依法行使。加强与纪检监察联系与配合,建立违法违纪、涉嫌犯罪线索移送与反馈机制,形成监督合力。

  18.强化审判程序和审判人员违法监督。增强发现审判程序和审判人员违法线索的意识和能力,努力拓宽案件线索来源渠道,充分履行监督职责。坚持标本兼治,针对审判程序中的普遍性问题,在全面分析研判的基础上向法院提出改进工作检察建议。坚持对事监督与对人监督相结合,注重从生效裁判监督、审判程序违法监督等案件中发现审判人员违法违纪线索。

  19.深入推进执行监督。聚焦执行环节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结合建湖实际开展专项监督。结合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专项活动,全面梳理民事非诉执行监督专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督。对民事非诉执行监督工作中发现的公证、仲裁等领域存在的普遍性问题,向有关主管部门提出改进工作检察建议,推动工作取得更大实效。

  20.扎实做好七日内程序性回复工作。坚持检察长接待日制度,开展带案下访、巡回接访、联合接访。强化控告申诉检察部门接收受理和初步审查职能,做好自办控告、申诉案件的办理。强化与刑检部门的沟通协调,完善繁简分流工作机制和案件移送办理、回复答复、释法说理等工作机制。开展检察机关清理化解信访积案专项攻坚活动。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做好相关信访风险的排查化解和涉军、涉众等重点信访人群的稳控工作。全面排查各部门信访积案,根据具体情况,因案施策,逐案化解。严格落实化解责任,同时依法处理违法信访行为。对交办越级进京访人员,落实包案化解和稳控责任,坚决杜绝出现赴省进京上访人员现象。

  21.强化和拓展公益诉讼工作。强化野生动物保护、食药领域公益诉讼工作;围绕安全生产、文物保护、公民个人信息保护等“等”外领域,积极稳妥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加大与行政、司法部门协作,完善公益诉讼线索发现、联合办案等工作机制。同派驻纪检监察组建立健全协作机制,实行双向线索移送,助推公益诉讼工作。积极探索办理危化品管理、文物等文化遗产保护以及“人民币图样使用”等精神文明建设等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加强公益诉讼案件范围的类型化和个案识别机制研究,积极申报课题。加大预防性公益诉讼的拓展力度。在具体案件办理中稳妥慎重,做足做实调查取证、研究论证、民意舆情研判等程序性工作,争取地方党委、人大、政府和人民群众的支持。

  三、坚持以绩效考核为牵引,着力实现建湖检察工作新飞跃

  22.全面造浓争先创优氛围。建立健全以科学的业务数据分析为基础的检察人员绩效评价体系,细化深化以信息宣传调研、优秀案例、检察贡献度为基础的部门和个人工作评价机制。全院自上而下全面加强政务通建设,督察部门全程加强监督推进实施,通过对目标的实现、措施的推进、实绩的取得进行奖惩兑现,激励先进,鞭策后进,在全院营造好“比作为争贡献、比业绩争进位”的氛围,奋力谱写“中国之治”建湖检察工作新篇章。

  23.全面加强数据分析研判。深化学习和加快推进统一业务应用系统2.0上线运用,从中探索案件监督管理介入刑检部门,对刑检部门办理的案件流程监管,实行“事前把控、事中监控、事后管控”工作模式,每月对各类案件数据进行量化分析,发现不足,及时通报,提醒各部门固底板、补短板、强弱项,努力实现规范化、均衡化发展,保证不发生因案件瑕疵被问责追责事件发生。坚持不懈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逐步形成上下联动、部门互动、案管推动、全员行动的规范司法工作格局。

  24.全面树立正向考核“风向标”。突出实绩导向、一线导向,全面推行“正向激励+容错纠错+反向问责”三项机制,给领导班子、员额检察官、司法辅助人员戴上“紧箍圈”又穿上“防弹衣”,以此调动干警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响应省市院决策部署和县委要求,结合内设机构改革职能微调,组织开展“党员干警专业能力提升年”活动 ,锻造中坚力量。在市院条线考核领先部门,优先给与立功授奖,形成让实干者得利、让吃苦者吃香、让有为者有位的鲜明导向。

  25.全面考量“三项文字”工作。出台《院检察信息、宣传、调研及舆情引导工作意见》,细化目标任务,明确时间节点,压紧压实责任,更加聚焦文字带动效应,凝聚推动高质量新动能。组织召开“生态环境保护”为主题的理论研讨会,参加全省案管基础素能培训班,积极备战全省案管业务竞赛力争有所斩获。坚持问题导向,增强司法解释、案例指导、实务研究等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引领性。增强案例意识,重大疑难有影响的案件都按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的标准去办,努力办成精品案件。择优推荐人员、文章参加 “优秀监管案例”“优秀分析报告”“优秀案管人员”等评选活动,为建湖检察影响力和公信力提供智慧支撑。

  26.全面加强和改善公共关系建设。落实“阳光检务”的要求,围绕检察中心工作,强化宣传一体化机制,加强新闻宣传策划,突出服务司法办案、专项工作、检察改革等重点,定期组织开展检察工作专题宣传;加强司法办案一线的采访报道力度,做好各业务条线先进典型的发现、宣传工作,多渠道、多方式弘扬检察队伍正能量;健全经常性新闻发布机制,围绕年度检察重点工作,及时发布检察工作信息及重大案件信息;加强检察新媒体平台的运营管理,提升检察新媒体的品质。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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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面加强检察权运行监督制约。

  通过查看电子卷宗、调阅纸质卷宗和实地核查等方式,对2019年度“撤回起诉”“被法院判决无罪”“免予刑事处罚”等3类案件进行专项督察。对执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十条禁令”“群众来信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廉政风险防范手册”“三个规定”和重大事项实施办法常态化落实情况开展督察。完善检委会制度建设,推动提高检委会议事议案水平。对拟提交检委会讨论决定的议题,落实检委会办事机构对部分议题实行实质性审核,为检委会讨论决定提供参考。切实抓好对司法办案和检察事务权行使的监督,完善与检察权运行新模式相适应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管理机制,实现廉政风险点动态监管常态化、长效化。

  28.全面强化案件监督管理工作。履行监督管理参谋服务四大职能,完善检察业务评价指标体系,加强业务数据质量监管和分析研判,发挥数据核查和异常数据预警提醒作用,深化案件质量异地评查,探索开展全领域案件流程监控、全程监管;开展专项数据分析,扎实开展业务态势分析研判,深化案件信息和检察业务数据公开工作,统筹开展人民监督员十类监督活动,积极对接统一业务系统2.0版本,切实做好业务信息化应用与管理工作。进一步深化案件信息公开,不断提升司法规范化水平。

  29.全面加强检察建议考核工作。认真学习《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工作规定》《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督促落实统管工作办法》,加强检察建议规范化建设,发挥正反两方面检察建议案例的示范或警示作用,以问题通报为契机,坚持一案一建议,坚决杜绝“类案群发”检察建议,压降“案·件比”,着力解决检察建议的突出问题。充分发挥检察建议刚性作用,以检察建议回复率作为行政执法部门年度考核的依据为抓手,组织开展并及时报送上级检察推介评比优秀检察建议。与人民法院建立检察建议办理回复协作机制,确保检察建议得到充分和严格落实。

  四、坚持以创新创优为动能,着力形成建湖检察工作新范本

  30.加强模范机关建设。积极主动开展“三个表率”模范机关活动建设,持续巩固主题教育成果,实施融合型党建,建立“铁军课堂”“法治讲堂”,营造以弘扬铁军精神为主要内容的党建文化、检察文化;搭建普通党员“一部门一品牌”“一人一贡献”争先创优平台,开展“双优一先”表彰和党员领导干部讲党课、支部书记述职评议活动。落实“检察长讲党课”、党员教育管理、工作业绩月讲评和“三会一课”制度,探索开展“党日+”品牌等活动,全力争创先进党组织和学习型党组织。

  31.开展为期一年信访积案清理活动。紧盯“告状难”“申诉难”,兑现群众件件有回复的承诺,进一步扬新时代“枫桥经验”精神,健全完善申诉案件化解纠错、信访环节检察建议工作机制,善于运用检察智慧,积极引导当事人在法律框架内达成和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建立常态化公开听证机制,全面推开公开听证工作;用好员额检察官联席会议制度,提高申诉案件回复、答复质量;加强探索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新举措,健全律师接待工作流程,搭建电话、微信、案件信息公开网三位一体的预约、咨询、案件信息主动推送平台,推进互动升级;引进律师化解信访矛盾机制,提高律师参与接访比例;积极开展反向审视工作,联合业务部门排查解决案件质量问题。对决定不支持监督申请的案件,强化法律文书释法析理,积极促成信访矛盾和诉讼争议实质性化解。

  32.完善落实司法责任制工作机制。全面贯彻落实省院新修订的检察官职权清单,建立权、责、利相匹配的工作机制;组织业务部门完善相应司法责任制工作机制调整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权限;组织开展检察官职权清单落实情况专项检查。根据省市院要求,调整完善内设机构工作职能。进一步完善法检沟通协作机制,加强法检两院协作配合,检察长列席审委会,牵头召开联席会议,会商法律适用疑难问题。

  33.持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质效。聚焦办准办好案件,进一步明确检察官办案的亲历性要求和检察官助理职责,建立以办案质量、效率、效果为基本内容的业绩评价体系,将结果记入司法档案,作为决定员额进出、奖金分配、等级晋升的重要依据。以职能最优化配置、类案集约化办理、队伍专业化建设、监督质效整体化提升为导向,坚持“一类事项原则上由一个部门统筹、一件事情原则上由一个部门办理”,兼顾不同职能部门的定位和案件数量特色以及侦查、审判、纪检监察、司法行政机关的工作联系衔接,采取“必设+选设”的方式,整合融合内设机构,优化检察职能,提高监督质效。聚焦发挥好“三类人员三个作用”,探索实行检察官和助理双向选择、联动考核,赋予检察官对助理的工作分配权、考核建议权。

  34.

  设置派驻检察工作室。

  依靠上级院强力推动,有力有效推进派驻检察室规范化建设,成立专门办案组,明确人员、职能、工作要求等,充分发挥刑事侦查主导作用,推行重大案件等提捕案件提前介入机制,实时有效支持、促进公安机关严格依法立案,有效降低办案环节中“案·件比”。建立健全日常监督、公检协作等机制,实现“两项监督”数量、质量、效果的提升。

  35.打造新时代检察普法品牌。全面落实全县“精准普法增效年”活动实施意见,总结提炼“七·五”后期普法工作成效,坚持做到“一案一普法”“批捕、公诉环环普法”“提审出庭层层普法”“原告被告适时普法”,在从严从快办案时不忘精准普法。充分利用宪法宣传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6·26国际禁毒日、“18法治广场”等活动,开展重点内容普法宣传。牵头组织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律法规宣传工作,推广“未你而来、检爱永在”工作法,采取网上线上普法方式,精心实施检察官姐姐进学校、进家庭送法活动,持续擦亮检察官训诫品牌建设,将检察工作触角延伸至基层,努力打造“老百姓家门口的检察院”“掌上检察院”,在促进基层自治、法治、德治中展现更大作为。

  36.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组织好检察官进村入户、进企结对工程,主动拜人民为师,向身边人学习,放下架子、扑下身子,接地气、知下情,通过参与网格化治理,解剖麻雀,发现典型,把群众反映的难题、制约发展的瓶颈、创新发展的经验总结提炼出来、反映上去,真正把初心和使命落实到全院干警本职岗位上、一言一行中,尽心竭力、担当尽责,持续锤炼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格。

  37.加强智慧检务提档升级建设。持续推进模块化集成机房建设,全面打造集升降屏为一体的智能化检委议事议案室,新增一批数字音频处理器、反馈抑制器、无线头戴式话筒和更新模拟调音台、功率放大器等设备,高质量服务保障各项重大活动的展开。加强办案电脑硬件升级,更换宽屏显示器,更好地适应网上电子阅卷办案模式。加强内网网页改版,为干警提供更优质的服务、更安全稳定的使用环境。全面加强办案中心智能化升级工程建设。以“全面可视、全程留痕”为目标,建设包含审讯业务、数字化案件讨论、指挥调度、视频智能分析等应用的办案中心。

  38.着力提高检务保障水平。加快推进“三远一网”建设。全面推进远程提审、远程庭审(含电子签名、电子捺印等技术应用)、远程送达的实施,以“方便、快捷”的应用成效更好地助推案件繁简分流、简案快办以及认罪认罚案件的快速办理。新增涉检涉访中心规范化建设、网呈建设,办案中心建设严格执行涉密分级保护,稳步推进保密技术服务执法办案和机构队伍建设。强化案件监督管理大数据和信息化办案辅助系统的学习运用,规范检察权行使。加强办文办公、计财保障等信息化运用,推动信息技术与检察工作有效融合,以优质的检务保障促进检察业务工作有力有效开展。以预算为重点加强经费保障工作,严格执行办公用房建设标准,提高后勤服务规范化、精细化、智能化、集约化水平。

  39.加强“一代表四大员”联络。坚持瞄准“精准性、多元化、全覆盖、零距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约检察员行风监督员和人民监督员联络工作,制定年度联络工作计划,全面精准尊重代表密切联络,优化服务企业复工复产工作,提供检察产品满足诉求,主动开展检务公开、检察开放日活动,自觉接受代表委员监督评议,多方位提升尊荣感、获得感、满意度和参与度,寻求“一代表四大员”对检察工作的支持,主动把检察工作置于人民群众监督之下。通过分类选择、关键少数的引导引领,带动更多的代表为检察工作点赞。

  40.积极参与“全国文明接待室”的新一轮评比工作。规范窗口接待工作,适时推进信访大厅建设,让群众体验更加方便快捷高效的“一站式”综合检察服务。积极参与全国文明接待室的新一轮评比。强化信息化运用,所有信访事项在网上信访信息系统2.0中统一办理,并对本院直接接收的群众信访申诉案件有关材料逐一扫描录入系统,确保信访办理全程留痕,提高信访案件流转和办理效率。

  41.强化司法警察服务保障功能。坚持 “三统一”“两个进入”“编队管理+定向派警”的管理模式,加强强制执行、辅助办案和安全保护等职能履行的经验总结,规范运行保障;全力配合全市组建“应急法警队”,加强跨区域警务合成训练和实战化演练,加快推进法警人员年轻化建设,随时准备参与各类案件警务保障和突发情况处置。提供“公开审查、答复、听证、宣告、公益诉讼”等司法办案活动警务保障,严格落实12309检察服务中心警务岗值班、执勤和安检登记,维护好信访场所秩序和安全。

  五、坚持以目标管理为驱动,着力打造建湖检察队伍新品牌

  42.加强“指挥部”建设。打造一支坚持民主集中制、权责匹配、提振精气神、拧成一股绳坚强有力的领导集体。逐步建立党组、党总支、党支部、党小组四级责任制,划好“责任田”。全面布好“一盘棋”,坚持以抓党建为统领,把党建工作和中心工作、政治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检查考核,持续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强力推进“创新创优项目”申报工作,争当“优秀共产党员”等,充分发挥好定向把航、牵引推动关键作用。

  43.筑牢思想政治工作“生命线”。思想政治工作是基层检察一切工作的生命线。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绝对领导,重在教育引导,旨在典型引路,用好学习强国平台等新媒体、把握导向,提高用好管好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加强传播手段和话语方式创新,不断提高新闻舆论的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切实做到把思想政治工作与检察业务、综合工作同部署、同考核、同检查,形成思想政治工作人人参与、人人有责的局面。严格执行思想政治建设述职、重大事项报告和政治督查三项制度,切实抓好理念信念教育,固本培元凝魂聚气,把思想政治建设引向深入。

  44.加强意识形态工作。坚持责任层层落实,提升责任担当力,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检查考核范围。充分利用网络,搭建宣传平台,增强认知、信念、情感引领,畅通话语传播的“高速路”;加强思想、组织、文化阵地建设,改进文风会风作风,把准话语走心的“兴奋点”;强化典型培塑,立好话语说服“代言人”,唱响主旋律,壮大正能量,赢得话语主动权。

  45.加强岗位练兵活动。坚持问题导向、靶向精准,学思践悟、知行合一,查短板、补不足,真抓实改。主动参与全市检察机关队伍建设“四个一批”计划选派符合条件人员参加领导骨干培训、参与“盐检晒台”;建立骨干人才成长档案,出台人才培养指导意见,组织开展骨干人才培训,对骨干人才实行动态管理;搭建青年干警成长平台,启动个别中层岗位选任工作,培养青年干部。分级分类开展全员培训,打造互学共进结对“检校共建”“青蓝工程”,大力推行“检察教官+实战训练+互动教学”模式,增强善作善成的“真本领”“硬功夫”。

  46全面优化检察人文环境。以“水韵九龙、衡平正义”为主题的检察文化,全面打造以水文化、特色文化为系列东西长廊、院史展、红色党建阵地、法学会等场所提档升级工程,学习兄弟单位的先进经验,持续提炼检察文化内涵,进一步打造特色鲜明的检察文化品牌。落实“七·一”、元旦、春节等重要节点关怀、慰问困难党员、干警机制,为困难干警送上组织的温暖。依托检察官协会、双湖法学社、双湖读吧等各类兴趣社团,持续开展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提升干警的文化修养和团队意识。

  47.提高检察舆情化解水平。完善“互联网+检察”融媒体矩阵,大力实施检察新闻宣传精品工作,把依法办理、舆论引导、社会管控“三同步”工作理念贯穿检察工作全过程。加强涉检舆情信息发现、收集、研判、处置等机制建设,发挥舆情监控平台作用,主动对接市院政治部和县委宣传部,完善应对处置联动机制,加强网评员队伍建设,关注微博平台的更新与管理,强化与主流媒体的联系,注重舆情的源头监控,坚持舆论正面引导,及时消除舆论误判误读,减少舆情负面影响,引导舆情健康发展,提升涉检舆情应对处置水平,维护建湖检察良好形象。

  48.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健全纪律作风状况经常性分析研判和常态化监督检查机制,持续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财务后勤管理、用车管理、办公用房4个专项整治,完善检务督察机制,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以案说纪、以案说法、以案说德、以案说责。紧盯问题导向,注重脱虚向实,驰而不息反“四风”,防止问题回潮和反弹。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持续推动对司法办案的“嵌入式”监督。开展“庸懒散浮拖”专项治理,组织谈心谈话活动,增强谈话政治和法纪效果;进一步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狠抓检察执行力,实现检察管理全面提质增效。

  49.压紧压实“两个责任”。组织党内集中教育,注重正面教育、自我教育为主,加强自身建设,推进自我革命,充分发挥党员干警的积极主动性、能动性;开展专题党课和510警示教育,切实做到在理论学习有收获,思想政治受洗礼、为民服务解难题、清正廉洁作表率。支持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充分发挥“派驻”优势和“督察”职能,强化全程跟踪监督,严格进行“一案双查”、落实“一岗双责”,坚决做到有责必问、问责必严。强势推进“三十个不准”落地生根,规范干警言行,在任何时候都稳得住心神、管得住行为、守得住清白,坚决筑牢防线、守住底线、不越红线、不碰高压线,避免干警踩红线、踏雷区、走弯路,清白为官、干净做事、老实做人,为建湖检察高质量发展构筑纪律屏障。

  2020年3月18日

  编辑:洪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