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助推乡村振兴,根据市、县文明办关于组织市级以上文明单位与经济薄弱村开展新一轮“城乡结对、文明共建”活动的部署要求,8月24日,省级文明单位建湖县人民检察院与建湖县芦沟镇同建村开展城乡结对共建活动,开启了为期三年的文明共建工作,帮助同建村培育文明乡风、丰富文化生活、打造优美环境,提高农民文明素质和乡村文明程度,共同努力谱写新时代乡村振兴的建湖篇章。建湖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冯兆江,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陈扣连等同志参加了共建活动。
在文明结对共建仪式上,双方按照因地制宜、精准施策、互动互享的要求,就文明创建工作的好经验和好做法充分交换意见,并达成共识。下一步,双方将发挥各自优势,定期互相交流,共促兴业富民、共建基础设施、共育文明新风、共筑宜居环境、共倡法治新风等活动载体为纽带,多方面开展结对共建活动,共同探索文明建设新格局。
结对仪式后,建湖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冯兆江为同建村的村两委班子开展了一堂刑事、民事方面法律知识讲座,详细介绍刑事申诉、司法救助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引导群众正确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文明单位与乡村结对共建,推进城乡互动,既是推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举措,更是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在县文明办的指导下,建湖县院将深入开展共建活动,在结对共建中着力促进农民增收、提升基础设施建设,积极组织开展志愿活动、环境集中整治、以案释法普法等多层面的互动,既加快同建村脱贫进程,又促进我院自身创建水平提升。
建湖县人民检察院长期以来积极履行文明单位社会责任、努力提升文明创建水平,坚持把文明创建融入各项检察工作中,依照党建引领、业务融合、制度保障、文化推动的思路,把文明创建工作做在平时,把功夫下在日常,不断推进文明建设上新台阶,推动精神文明建设和检察工作双促进、双提升。
文稿:李文烨
审核:陈扣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