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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湖检察:制定扫黑除恶长效机制建设工作方案,高起点开局长效常治
2021-01-14 09:00:00  来源:盐城市建湖检察院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建湖县人民检察院共办理中央督导组交办案件11件,批准逮捕涉黑涉恶案件16件41人,起诉13件95人,摸排涉黑涉恶案件线索15条,移送“保护伞”线索5人,办理黑恶势力“保护伞”2人,办案质效在全市检察机关位列第一,以优异的成绩圆满收官。

  党中央已经明确提出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为巩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推动扫黑除恶法制化、制度化、常态化,助推治理能力现代化,建湖县人民检察院制定出台了《建湖县人民检察院扫黑除恶长效机制建设工作方案》。

  《方案》强调,要坚持党的领导,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整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长期指导思想,把握“依法办案、打小打早、全面监督、长效常治”四个原则,紧紧围绕县委确定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主动加强与县委政法委的联系,争取指导和支持。

  《方案》要求,首先要转变斗争观念,注重打防并举,致力长效常治,提升扫黑除恶工作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其次改变斗争方式,更多的是要建立健全宣传发动、举报核查、案件流转、打财断血等长效机制;最后要进入深挖根治,防止一部分隐藏潜伏下来的黑恶势力及保护伞死灰复燃。

  《方案》明确,常态化的重点任务,一是根除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顽症痼疾,力促标本兼治,帮助行业主管部门改变“重打轻建”的现象,指导建立健全行业的预防机制、预警机制、协作机制、线索移交机制等,在源头上防范黑恶势力滋生蔓延。二是深入打击整治人民群众感受最深、反映强烈、犯罪发生率较高的的黄赌毒、盗抢骗、食药环等突出违法犯罪。三是健全对新型网络犯罪和跨国犯罪的打击整治机制,加强与公安、法院等部门的交流和配合,形成打击合力。四是积极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打造一支政治过硬的检察队伍。

  (第一检察部 戚春艳)

  编辑:洪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