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节约司法资源,提高诉讼效率,建湖县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将认罪认罚案件适用速裁作为办案工作重点内容,多措并举切实推动刑事速裁工作顺利开展。
一、规范办案程序。院组织部门全体干警认真学习县检察院、县法院联合制定的《关于适用速裁程序办理刑事案件的实施办法(试行)》,吃透刑事速裁案件办理规范要求,确保速裁程序严格依法进行。
二是创新办案机制。实行“四集中”,通过集中受理、集中讯问、集中具结、集中起诉,节约诉讼时效。同时实行“二简化”,通过制作表格式审查报告、制作认罪认罚起诉书等简化卷宗摘录、法律文书制作格式,进一步缩短办案周期。
三是严把案件质量。严格遵循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充分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适用速裁程序案件必须达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认罚;必须当事人对适用法律没有争议,同意适用速裁程序。并综合考虑各种从重、从轻情节,针对个案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确保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文稿: 罗 莹
审核:陈扣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