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新闻
放大镜
建湖县院疫情防控期间抓实职务犯罪检察工作
2020-03-31 09:57:00  来源:盐城市建湖检察院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建湖县人民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高检院及上级院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有效落实防控责任,提出“抗击疫情、反腐斗争两手都要抓、都要硬”的职务犯罪检察工作总体要求,坚持疫情防控和依法办案两不误、同推进。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指导疫情防控工作时的重要指示,坚持反腐败工作大局的政治站位,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将疫情防控要求和履职办案牢牢抓在手上,同部署、同安排,将责任担当落在实处。二是完善制度机制,规范监检衔接。针对疫情防控期间职务犯罪办案量较少、节奏较慢等特点,抓紧完善制度机制,与建湖县监察委建立联系人制度,及时畅通信息;春节期间联合县监委出台《关于在抗击新冠病毒疫情期间做好职务犯罪案件审查办理相关工作的意见》和《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实质化提前介入的意见》,规范了疫情期间职务犯罪的案件受理、提前介入、审查起诉等办案环节。三是转变办案方式,确保案件顺畅。建湖县院将疫情防控措施要求落实于办案工作中,减少人员当面接触,预防交叉感染,在保密的前提下充分运用电话、微信、视频等现代化科技手段,确保办案各项要求不打折扣。在办理杨某某受贿暨徇私枉法案时,运用远程提讯系统告知权利义务、实时讯问犯罪嫌疑人、律师提供法律援助,实现了各诉讼参与方“零接触”下的“足沟通”、“畅办案”。四是加强风险研判,提升案件质效。建湖县院建立疫情防控期间职务犯罪案件“风险研判月度分析报告”制度,重点列出疫情防控措施带来的相关问题和检察工作安全风险点,并提出应对方案。截止目前,建湖县院共汇总分析办案人员及犯罪嫌疑人人身风险、提讯犯罪嫌疑人的风险、等六类二十余项风险点,以指导职务犯罪日常检察工作,同时该院在疫情防控期间办理的职务犯罪案件零复议、零复核、零退查,有效提高案件比。

  文稿:王启超、徐萌

  审核:陈扣连

  编辑:洪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