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湖县城东有一条无名小道,两边绿树成荫,是附近居民纳凉消夏、散步健走的好去处。可刚刚过去的这个夏天却是另一番景象:大树的底下不知从何时起堆满了拆迁、装修剩下的碎瓦片、碎砖块。
尽管墙上有大红色的“此处禁倒垃圾”,可树底下还是渐渐堆出了七八个“小山坡”,最高的足足两米,有的甚至占领了小半条道路。
这是一起典型的公地悲剧,非法倾倒的建筑垃圾形成了破窗效应,如果不及时治理,将会引来更多的倾倒者。事实上,在建筑垃圾上,已经覆盖了不少的生活厨余垃圾,散发着阵阵气味。
建湖县检察院姜艳副检察长说:“法律赋予检察机关公共利益的托底保护职责,就是要我们与行政机关一道,把这个‘破掉的窗户’,给修补起来。”
经过缜密的调查,建湖县检察院向该县环保局、规划和城管局发出检察建议,建议按照正在进行中的打击和遏制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倾倒专项行动要求,对垃圾实施清运,并做好对违法行为的排查、检查和后续执法工作。
第二天,环保部门、城管部门即协同所在街道社区,对现场进行清理。瓦片、砖块、瓷砖,运出的建筑垃圾装了满满13辆渣土车。全部“免费”送给了附近的工地,变废为宝。
大树底下好乘凉。经过检察机关与行政执法部门的多方协同治理,林荫小道又恢复了往日的生机。到了傍晚,来来往往散步的人,或者两两一队,或者三五成群,不停的有人夸赞。
今年以来,建湖县检察院将单一的公益诉讼职能整合为对公共利益的全面保护,按照双赢多赢共赢的理念,积极组建公益保护者联盟,灵活运用诉前程序,推动与行政执法机关、社会公益组织共同在环境资源、食品药品等方面加强公益保护,相关工作机制得到县人大、县政法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
通联:建湖县检察院 王小刚 王红 1875223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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