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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民间金融引起的刑事案件频发现象应当重视
2018-10-15 17:42:00  来源:盐城建湖检察院

  近年来,建湖县院在办案过程中发现,由高利放贷、高息融资、集资诈骗等行为引发的刑事案件频发,多次造成群体性上访和人身伤亡事件。据统计,自2015年以来,建湖县院受理的审查起诉案件中,因民间金融问题引发的各类刑事犯罪案件有25件30人。民间金融问题不仅对人民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造成侵害,还破坏了市场秩序,给地方经济社会的稳定与发展都带来极大的隐患。

  一、案件特点

  一是犯罪行为地域范围广,被害人涉及社会各阶层。犯罪行为发生地域呈现以县城为中心向周边乡镇辐射格局。从受害群体看,非法融资侵害的对象以下岗工人、离退休人员、个体工商户等群体为主,其中不乏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人员参与。

  二是犯罪形式呈现多样性,犯罪手段不断翻新。犯罪嫌疑人以投资房地产、农业种植项目等为噱头,鼓吹项目发展前景好、回报率大,或是担保等公司以理财服务为名,充当民间借贷中间人从中收取高额手续费。如,季某某伙同刁某某以跑手续办银行的名义,通过伪造银行手续骗取被害人信任,向十余名被害人借款总计一千余万元。

  三是犯罪过程具有隐蔽性和诱惑性,以合法外衣和高额回报为掩护。犯罪主体一般都拥有正规的企业或者经营着合法项目,拥有一定流动资金用于前期兑现向被害人承诺的高额利润。如,许某某与他人合伙开发县城一处楼盘过程中,以月息1分半至月息2分半不等的利息为诱饵,采用“口口相传、人传人”的宣传方式,向31名不特定公众吸收存款二千余万元,后为躲避债务出逃外地,引发群体性事件。

  四是犯罪的涉案金额大,作案周期长。民间金融刑事案件往往是从聚拢小额资金开始,然后进行滚雪球式的发展,犯罪分子明知许诺的高回报率是不可能兑现的,但为获取更多的资金,往往采用拆东墙补西墙的手法,涉案金额比一般经济犯罪要大得多。

  二、防范民间金融刑事犯罪对策

  一是加强法制教育宣传,增强群众防范意识。以案说法,挑选典型案件对群众进行普法宣传,将相关法律意识蕴于鲜活案例中。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深入到群众中去,教育群众知法、懂法、守法,结合典型非法融资案件案例,揭露非法融资的表现形式、作案手段和危害,引导老百姓增强风险投资意识,提高自我保护和识别能力。

  二是广辟情报信息网络,拓宽案件来源渠道。检察机关要建立与工商、质监、金融等行政职能部门的衔接机制,及时发现涉罪线索,从早从快打击犯罪。公安机关应建立健全情报信息网络,在重点行业、领域和部位建立防控阵地,通过各种渠道及时获取信息,主动发现预警性犯罪线索,做到未动先知。

  三是注重案件处理方式,缩小社会损益范围。处理非法融资犯罪案件必须采取果断措施,尽可能追回赃款、赃物,最大程度挽回群众经济损失。在严厉打击的同时,办案单位应及时通报案件进展情况,及时发布信息,保障受害群众的知情权。同时要做好处置突发性事件准备,将群体性事件化解在萌芽阶段,全力维护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四是增加民间融资渠道,引导资金合理流向。鼓励小微企业以入股方式吸引社会闲散资金,促进民间资本流入实体经济,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和民间资金投资难问题。金融机构要正确引导民间借贷,加快开发符合老百姓理财需求的金融产品,逐步使民间借贷资金从地下暗流涌动走向阳光地带。提高对民间融资的监管水平,构建风险预警机制,做到提早掌握情况、预警风险,及时采取措施。

  编辑:吴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