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党中央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全国、全省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推进会精神,持续加大查纠和整改落实力度,弘扬刀刃向内的自我革命精神,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举措扎实推进教育整顿。
4月19日晚,建湖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开展“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宣讲。院党组副书记、冯兆江副检察长认真解读了《关于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期间适用“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的意见》,院领导班子和全体检察干警参加了会议。
冯兆江副检察长从“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的适用对象、认定“自查”情形、“被查”情形、从轻或减轻处分、免予或不予处分情节等方面,对“自查从宽、被查从严”的政策界限和适用情形进行了解读。引导全院干警充分认识“自查从宽、被查从严”的政策导向,严格落实好“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深刻反思反省,自觉主动开展自查自纠,做到有问题主动交代。
下一步,建湖县人民检察院将把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贯穿始终,扎实开展自查自纠,用好“四种形态”,综合考虑事实性质、情节轻重、后果影响、思想态度等因素,体现宽严相济,宜宽则宽、当严则严,注重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实现教育大多数,惩处极少数的目的,让全体检察干警敢于直面问题、勇于修正错误,主动向组织说明问题的,以更严的标准、更实的举措,在查纠整改环节做表率、当标杆,深入推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走深走实,确保取得扎实成效。
文稿:陈扣连
图片:曹向前